中国澳门地区商标注册指南
商标注册 上海商标注册 上海注册商标 商标代理 上海商标代理 商标事务所 上海商标事务所 商标服务 上海商标服务 www.bjbohong.com
申请人资格
1. 任何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2.任何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设立的法人。
3.如果申请人并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或设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则须委托以下任一人士作为其代理人:
(1)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会注册的律师;
(2)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的自然人;
(3) 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设立的法人;
(4)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获得许可或获得承认资格的工业产权正式代办人。(暂不适用)。
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商标用作识别及推广商标持有人的产品活服务,并使消费者能区别其他商家的产品或服务。商标若符合:以独特形式表现的一个标记或一组标记,尤其是词语,包括能适当区分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姓名、图形、文字、数字、音响、产品外形或包装等,均可注册。世界知识产权为商标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商标是将某产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产生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区别的显著标记。”构成商标的标记可以是一个或一个以上明显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案或各种颜色组合;还可以是三维图形,例如产品的容器或包装的形状,甚至可以是音响或气味。
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要素
1. 单纯以产品本身性质的形状、为取得某种技术结果的产品形状或藉以给予产品实质价值的形状而构成的标记;
2. 单纯以可在商业活动中用作表示产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来源地或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时节或其他特征的标志而构成的标记;
3. 已成为现代语言或在商业实务中属正当及通用的标记或标志;
4. 颜色,但以独特及显著方式互相搭配的颜色或图形、文字或其他要素配合使用的颜色除外。
商标的驳回
若申请不符合“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知识产权厅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拒绝批示,申请人可于有关拒绝决定被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初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拒绝某商标之注册之理由仅设计申请注册之某些产品或服务,则注册之拒绝亦仅限该产品或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商标类别
(商品或服务之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公证)
免费咨询热线:021-61539303 QQ在线咨询:351265312
知识产权顾问手机:13402011766 13564055081 13296099303
律点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243号2号楼3层